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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棄管房按公有住房標準統一管理

  《大連市棄管房接收管理方案》出臺,棄管房將由國有房產管理中心接管

  目前,大連城市區域內存在許多棄管樓院,這些棄管樓院大多是因為產權單位改制等歷史原因造成無物業管理狀態,給百姓生活帶來不便。昨日,《大連市棄管房接收管理方案》出臺,今後,棄管房按照公有住房標準統一進行收取房租、日常維護、維修等經租管理,明年3月底前棄管樓承租戶將換發新使用權證。

  明年3月底前棄管樓承租戶換發新使用權證

  在國傢無規定、全國無先例的情況下,大連市率先啟動棄管房維修管理工作,從2010年開始著手大力維修棄管房,目前已為約2萬戶傢庭整治瞭棄管房。但一些棄管樓居民擔心,一次性地改造以後又被"棄管"。昨日,記者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局獲悉,《大連市棄管房接收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出臺,其中不僅詳細規定瞭程序和分工,還列出瞭具體時間表。《方案》針對市內四區維修整治後的棄管房,經確認屬於無主棄管房的,棄管房的居民或居民代表到居住地社區居委會,進行棄管房申請登記,填報《大連市棄管房產申報登記備案登記表》,屆時,通過整治驗收的無主棄管房將納入市直公房管理。據介紹,一旦納入市直公房管理,居民需要交納房租,同時,房子也有人管理和維修。

  對於不少已經整治完成的棄管房居民來說,更關心接受管理的時間。對此,《方案》明確,每年9月中旬前,國土房屋部門對市內四區棄管房查驗其申報登記手續是否符合權屬登記情況,並備案;每年10月底前,市國有房產管理中心接管通過整治驗收的無主棄管房,接受其檔案;次年3月底前,市國有房屋管理中心對已確定的無主棄管房完成入戶登記,對棄管房承租戶換發新的使用權證。

  棄管樓也可用維修資金

  記者瞭解到,按大連市規定,棄管房產的維修資金,主要來源於棄管房產使用人所欠繳的公房租金。房屋使用人在補交陳欠租金的前提下,對符合公有住房出售條件的,可由市國土房屋局代為實施公有住房出售。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款,也可作為棄管房產維修的資金來源之一。

  對已確定為棄管房產並由政府接收或代管的,遇房屋拆遷改造時所產生的拆遷補償費,統一收繳至棄管房產專項資金賬戶,統籌用於棄管房產的維修。

  那麼有瞭維修基金後,棄管房如何維修呢?市國土資源和房屋局表示:對維修資金籌集齊全的,需按照政府采購管理相關規定,招標確定棄管房產維修施工單位。

  對經維修及公有住房出售後符合物業管理條件的,可按照《大連市實施<物業管理條例>辦法》規定,將修繕並售出後的私有房產納入專業化物業管理。

  多知道點



  哪些是棄管房?

  棄管房是指因無法確認房屋產權單位或產權單位主體滅失,導致無人經租和維修管理的公有住房。其概念的核心是公有住房,即由房屋使用人租住單位建設並分配的公有住房,即使用權房屋。

  而對房屋產權明確屬全體業主共有的商品房或其他私有產權住宅,因產權明晰故不屬於棄管房產。

 如何登記申報?

  對於棄管房產的申報登記程序,大連市實行四審一公告制度。棄管房產的登記申報,應由棄管房產使用人通過居住地所在社區居委會,自主進行棄管房申報。經過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國土房屋分局、市住房保障中心四級審核後,由市國土房屋局在相關媒體進行公告。公告3個月內無房屋所有人主張權利,或主張權利人無法提供房地產權屬合法證明的,由市國土房屋局代管或通過法院裁定後依法收歸國有。

 如何出售?

  棄管房產使用人所欠繳的公房租金,是棄管房產維修的主要資金來源。房屋使用人在補交陳欠租金的前提下,對符合公有住房出售條件的,可由市國土房屋局代為實施公有住房出售。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款,也可作為棄管房產維修的資金來源之一。 半島晨報、海力網記者張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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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dl.house.sina.com.cn/news/2013-09-24/075624278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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